一、辅导员发展中心
1.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组织实施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定和完善辅导员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做好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
2.负责对全校辅导员队伍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做好辅导员培训工作和职称评审等相关工作。
3.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协助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思想政治工作科
1.协助开展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和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征集并积极反映学生意见、建议,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稳定。
2.负责实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工作。
3.负责全处年度经费预算,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协助处领导开展调研、信息、督办等工作,统筹安排相关会议会务;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情况。
4.负责文件起草,信息搜集,上传下达,做好科室工作计划与安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综合协调本处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宿舍管理科
1. 负责推进党团组织进公寓,加强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的建设。
2.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3.做好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寝室”、“星级寝室”、红色文化进公寓等工作。
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管理科
1. 负责在校学生日常教育工作,制定和完善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校情校史、新生入学、毕业生文明离校、学生安全等主题教育活动。
2. 组织开展学风建设相关工作。
3. 负责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4. 负责学生“医保”和传染病防控等相关工作。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生资助中心
1.贯彻落实国家、江西省和学校资助政策,完善“奖、助、贷、免、补、勤、保”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2.负责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动态管理和学生资助档案建设。
3.负责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及发放。
4.负责做好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和贷后管理工作。
5.负责审核和发放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
6.组织开展诚信、感恩、自立自强等各类资助育人活动。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3.开展学生个体咨询、电话咨询和团体心理咨询;
4.组织和指导全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