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06-02 08:46:49 动态浏览次数:

 

一、预防工作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各项规定,指导并监督所有学生公寓严格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栋公寓楼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四)经常性组织全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

(五)每天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保证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完好正常。

(七)确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规范电器、电路及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管理,严禁学生在公寓内使用违规电器,按要求严格控制动用明火。

(八)检查指导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督促整改消防隐患,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处置办法

(一)接报警

1、发现火情,立即组织在场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并报校园110(0790-6666110)。

2、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 报警时要沉着镇定,讲清失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工作岗位和电话号码。

3、派专人在校大门等待消防车并及时引导至火灾现场。

(二)现场灭火

1、领导小组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场,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迅速开展工作。

2、先组织学生自行开展灭火工作,并安排人员做好现场安全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维护火场秩序。消防车到达火场后,听从消防队指挥。

3、在扑救初起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组织力量全力疏散人员,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和扩大,优先抢救重要物资和设备。

5、对于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发生火灾以及火灾已经致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损坏的情况,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用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只有确定电路无电时,才可用水扑救。

(三)疏散引导

1、发生火灾时,结合火灾现场和火灾部位的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根据火灾现场的各种疏散通道,为被困人员指明各种安全疏散通道,并设法引导人员疏散。防止大量人员拥挤一个通道,造成堵塞、挤压。

3、在现场具体引导疏散可视实际火情而定,但必须保证迅速简便,使各种疏散通道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4、必须将已疏散到火场外的人员引导至安全且不影响灭火的地带。

(四)保障措施

1、通知后勤处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控制电力供应设备开关。

2、通知后勤处指派专人负责保证消防栓供水系统等正常运行。

3、准备好照明设备以及用于破坏门、窗、墙的工具等。

4、对抢救或疏散出来的伤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并及时将重伤人员就近送往医院治疗。

(五)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现场,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