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新疆教育厅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高校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通知,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2月23日—12月29日。
广大师生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电话:6666312,邮箱:xyxyzzzx@126.com。
附件:
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受助学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资助金额 |
1 | 马 英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700元 |
2 | 杨 帆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700元 |
3 | 徐 伟 | 建筑工程学院 | 700元 |
4 | 高莉莉 | 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 | 700元 |
5 | 徐文敬 | 中兴通讯信息学院 | 700元 |
6 | 马江龙 | 体育学院 | 700元 |
7 | 张 磊 | 体育学院 | 700元 |
新余学院学生就业与事务处
2020年12月23日